一、工作小组
组长:韩永生
成员:张云怀、范兴、李泽全、胡宝山、李军、法焕宝、王建川、李葆生、张起辉、赵成兰
面试成员:申报专业系主任、学生对应年级辅导员、学办主任、教师代表。
二、各专业接收人数
根据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学院2025-2026年度转专业计划接收转入学生数不超过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8%,根据此规则,2024级、2025级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如下,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会酌情调配。
三、录取名额
年级 |
专业 |
专业人数 |
拟接收人数 (≤8%) |
2024级 |
化学 |
64 |
≤5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64 |
≤5人 |
应用化学 |
52 |
≤4人 |
2025级 |
化学 |
79 |
≤6人 |
四、面试考察点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原则上绩点≥ 2.5,有化学专业方面的科研及竞赛经历可适当放宽;
5、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专业/大类;
6、无色盲;
7、对化学学科有浓厚的兴趣。
五、考核办法及录取
1、学院组织考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绩点计算方式:面试分数为百分制,面试绩点=(面试分数-50)/10,
综合成绩=成绩绩点*0.6+面试绩点*0.4;
3、最终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必要时,参照高考成绩。
六、公示及投诉
录取结果统一公示,对此有异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咨询、投诉。
化学化工学院咨询:023-65678937; 投诉电话023-65678931。
化学化工学院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