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2015年11月23日,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黎学明、副书记胡小华,副院长陈昌国、李泽全以及董立春等院领导带队对我院教学实验室的进行了集中安全检查,并对各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
学院领导带队分组检查了A区理科楼、第九教学楼和第六教学楼的有关实验室,对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水电安全、药品存放、试剂废液回收、是否存在电路容量不适应高功率设备现象、是否存在危险气体钢瓶及钢瓶混放现象等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地询问。学院领导对实验室的存在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逐一进行了登记,并协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院领导反复强调,实验室人员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定严格遵守《重庆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同时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进行整改,全力确保院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近期化学化工学院还将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全院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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