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教育部近期将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现将《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注意事项:
1.征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0日。
2.征文投稿方式:参赛选手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站下载个人参赛信息表,将征文和参赛个人信息表上传至zhw2011yy@sina.com电子邮箱。也可直接投递征文和个人参评信息表至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办公室。
3.征文推荐汇总:请各参赛选手将参赛征文和个人信息表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学校语委办邮箱(yuweiban@cqu.edu.cn),以便学校语委办进行推荐、汇总。
学校语委办联系电话:65111712
附件:《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重庆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