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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9-2020(二)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12:16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2019-2020(二)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中心: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重庆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重大校办〔202024 号)要求,适当推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现学院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涉及研究生考生、在读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等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专门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系/中心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为小组成员,认真做好研究生招生、培养、授位等环节,尤其是线上教学活动的策划、布置、组织、协调与保障工作。具体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长:魏子栋(院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副组长:胡宝山(分管副院长),李泽全(党委副书记),协助院长开展此项工作

成员:季金苟(制药工程系主任)、刘作华(化学工程系主任)、李杨(化学系主任)、丁炜(应用化学系主任)、杨韬(实验中心主任)、杨丰庆(制药工程系副主任)、谭陆西(化学工程系副主任)、法焕宝(化学系副主任)、余丹梅(应用化学系副主任)、熊燕(实验中心副主任)、覃彬(办公室主任)、谢丽(学办主任)、刘姗(研究生教务)、张晓慧(研究生秘书)、尹思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中心主任(含副主任)负责督促及落实本系教师开展相应教学准备及教学活动,收集准备及实施过程中需解决的问题,同学院一道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教务相关人员统筹上报相关数据,负责协调学校及学院相关单位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二、  总体工作日程及安排

本学期学院将迎来研究生招生、课程培养、学位授予等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硕士招生考试分数查询和博士招生报名均作出安排;按计划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鼓励任课教师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教学活动;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按原计划进行,对于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论文的研究生,学校允许适当延期;其他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待另行通知。

(一)究生招生

所有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将及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qu.edu.cn/)、微信公众号“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等正式渠道发布。

1硕士研究生

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暂定于2020220日起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进行查询。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以及后续复试安排,将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统一部署作出安排。

2、博士研究生招生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推迟至2020310日下午1700,报名材料改为网上提交,考生请于2020315日至202032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成功后不用再寄送纸质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规定。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语水平考试、申请—考核制的各项考核均将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教学

以信息技术驱动教育教学方式变革,采取“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模式,组织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总体要求是:教学标准不降,教学内容不减。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整体教学计划不变,即从217日(校历第1周星期一)开始进入教学周。217日至正式开学前,原则上任课教师按照现有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正式开学后,恢复正常上课,学校将依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教学安排并另行通知。

请全体教师务必进MIS系统查看课表,凡前四周有课的教师务必积极准备,后续安排根据疫情发展和学校要求另行通知。鉴于我院实验课程的特殊性,由实验中心根据课表安排进度及课程的特殊性,和相关老师一切协商制定实验课程教学安排计划。下面工作主要针对理论课程。

1、         前期准备(214日前)

研究生公共课上课由研究生院安排,学院负责通知和组织工作。学院研究生教务按照计划完成专业课排课,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自身优势,准备好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PPT等相关教学资料,从学校现有雨课堂平台、SPOCMOOC、学堂在线、智慧树、超星尔雅等资源和附件(见学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重大校办〔202021号)所列智慧树与学堂在线共享课程清单)中合理选择线上教学方式,也可建立课程QQ群、微信群、钉钉群,开展线上讨论与答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制定易于高效实施的课程授课方案,填写研究生课程线上教学统计表,统计表内容需包含: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人数、教学平台、线上教学方式、所需资源等,经各系/中心主任汇总整理后于21414:00前发至刘姗老师邮箱(27475682@qq.com刘姗老师汇总后及时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各任课教师可参加教学发展中心举办的培训,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参与“雨课堂”软件使用培训与互动答疑,直播课程安排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V6rvKyIQbN0pxTT3GO4YPA

 

请各位教师务必积极构思,部分地区网络信号不好或者缺乏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发放课程资料,使得学生可以采取合适的自学方式自主学习,待正式返校后由任课老师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对于可能延后报到的湖北地区学生,返校后可视具体情况单独组织教学。由于我院有专门年级QQ群,建议任课教师建好课程QQ群,由刘姗老师通知学生加入相应课程群,请各位在前期准备及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需要解决问题及时沟通,充分准备以保障教学环节如时、保质进行。

2、         教学正式运行安排217-正式开学前)

按拟定方案开课,及时反馈需解决的问题。任课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进行辅导答疑,努力达到在校教学同等质量。

3、    其他培养相关工作

1)报到注册及学籍处理:开学前1周星期六开始报到注册。各类学籍处理开学后进行。

2)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的完成时限适当推迟。

3)听、做学术报告环节:学生的学习报告可以视为听学术报告并记学分,做学术报告方式可在导师指导下采用网络形式进行。

4)各类实践环节:

a.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适当顺延,学院可根据实践成果或实践考核情况酌情统计累计实践时间。对于正在开展专业实践(含各种形式的企业实习)的学生,暂停专业实践,并服从学校和当地人员流动管理安排。

b. 对于学科竞赛、学术论坛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鼓励积极参与线上类活动,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严禁私自前往活动现场。

5)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a. 学位论文预答辩:各导师可根据需要和条件,按照程序,开展学位论文视频预答辩,视频预答辩保留录像以备查

b. 本学期的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按原计划进行。研究生院对学校送审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和校盲评硕士论文)统一送审,学院对非学校送审论文开展网上办理或其他形式的送审工作。对于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论文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正式开学时间适当顺延其学位论文提交、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预定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研究生和导师工作任务

1)研究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范,积极配合、回应学院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在学校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对于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按照学院要求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的线上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对于完成线上教学任务有困难的应及时和老师沟通协商解决,其他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论文工作。

2)导师除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范外,应定期了解研究生身体健康状况,对于进入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阶段的研究生,要进行线上指导和交流做好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检查。

(四)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特别提醒,此次是线上远程教学,不得要求学生提前返校。

学院研究生教学联系人:胡宝山,15102364540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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