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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5-24 14:48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15号)文件精神,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魏子栋

副组长:刘仁龙 胡宝山

成 员:董立春 李泽全 胡小华

秘 书:张晓慧 刘姗

二、招生指标及招生方式

我院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招生,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我院招生指标。在“先进制造”与“能源与环保”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复试安排流程

1、报到:时间:2018528日上午900     地点:虎溪校区理科楼LC215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要在2018516日上午9:002018523日下午5:30完成网上报名。2018528日上午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者,缴纳初试报名费200/人至学院,方能参加考核: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如下材料:

1)   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   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3)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4)   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研究成果的陈述;

5)   体格检查表(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

6)   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书最迟于2018610日前交至学院)。

申请材料请按照要求用A4 纸打印或复印,并填写打印“重庆大学2018年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封面,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2.考核流程

采用统一综合面试考核形式,面试内容包含外国语、专业课基础课、专业课及综合能力四个部分。每生复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规范复试程序,考核过程有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由我院妥存至该生结束学业。

时间:2018528日下午1330

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化学化工学院LC208

3.成绩计算及公示

1)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20%外国语+30%专业基础课+30%专业课+20%综合能力(满分100 分)。

2)由学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3)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学校将于6月初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

四、复试工作监督

1)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 023 - 65678938)。

2)我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171

                                                      化学化工学院

                                                      20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