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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政策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7-03-21 14:32

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教育部关于调剂的总体要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一)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二、我校关于调剂的要求

调剂仅限在相同学科门类中进行,拟调出的考生,其业务课考试科目与拟调入专业的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非全日制考生不得调入全日制录取,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录取。其中,工程硕士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在相同门类中进行调剂,法律硕士(法学)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考生中调剂。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参加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所有校内调剂考生都需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打印)提交校内调剂申请。凡初试合格但未能在一志愿专业的二级招生单位初选上的考生,请所报考一志愿专业的二级招生单位及时进入“MIS系统点击取消该生复试,其后,该生方可在进行校内调剂志愿的填报,拟接收二级招生单位在MIS系统中(秘书平台-校内调剂)可进行双向选择,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进行校内调剂复试。

对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录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时需填写知情承诺书”(做到对非全日制的收费政策,学历证书需注明非全日制,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政策以及学校不安排住宿等相关问题要清楚知晓),打印签订后交给学院,由学院汇总交研究生院,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级招生单位在进行严格筛选淘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