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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化学化工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2-03-23 12:14

根据《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特对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 魏子栋

成员: 黎学明、陈昌国、王智、李泽全

秘书: 张怡、商波

联系电话:023-65112804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1)根据今年的招生规模,学院研究确定理学[07](化学)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320分;政治/英语50 分;专业课90

2其余学科专业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于322查看复试名单并下载复试通知书。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327(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到

1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到,并登记和确认通信信息。

2资格审查并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军人证)复印件一份;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毕业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3考生学院办公室通告栏查看各自的具体复试地点

328(星期三):复试(请带上有效身份证件)

1)上午8:30-11:30笔试(基础化学与专业外语)。

2下午13:45在学院多媒体教室等待面试。

3下午14:00在学院办公室进行面试(外语听说与专业综合)。

329(星期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体检,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体检费40元。地点:AB两校区校医院。

330(星期五)公布结果

1)上午10:30在学院张榜公布拟录取结果。

2)拟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领取拟录取通知及调档函。

四、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求和作为最终成绩,并以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2)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不合格,都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12-3-22